非法检商品抽检清单公布,海关将如何实施抽查检验?被抽查企业应该注意什么?
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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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
具体抽查范围又是什么?
海关如何实施抽查检验?
被抽查单位应该注意什么?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海关根据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制定、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公布实施。对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海关实施检验。
实施依据:《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39号公布,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


海关总署每年制定并下达目录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计划,包括商品名称、检验依据、抽样要求、检测项目、判定依据、实施时间等,必要时可对抽查检验计划予以调整,或者下达专项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计划。
主管海关抽查检验计划,经过必要调查,结合本地区相关进出口商品实际情况,确定被抽查检验单位,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海关总署根据全国各口岸进口业务的分布情况,结合商品的敏感程度,在口岸下达布控指令。此种方式多是以进口商品为主。
海关在各商场、实体店等市场流通领域“有计划”地“随机”抽查一部分进口商品进行检验。这里说“有计划”是指提前做好抽查商品种类和数量计划,“随机”是指抽查地点和具体商品随机。此种方式仅是指进口商品的抽查。
根据商品的种类,海关会根据辖区内出口企业的业务量大小选择相应的抽查商品,部分商品会以核查的方式实施抽查,此种方式多是指出口商品的抽查。
► (三)样品检测及后续处置
海关抽取样品后将样品送到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并根据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海关总署指定的其它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合格评定。对检验不合格的,海关将依法实施技术整改、不准出口、退运、销毁、通报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等措施。

1.被抽查单位对抽查检验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阻挠,并应当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海关实施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不得向被抽查单位收取检验费用。 3.验余的样品,被抽查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回;逾期不领回的,由海关做出处理。 4.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查检验的单位,其产品视为不合格,根据相关规定对拒绝接受抽查检验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
海关通过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可以有目的性地快速掌握法检以外进出口商品第一手质量信息,同时为目录的动态调整提供依据。对从事相关商品进出口的企业来说,则应当更加关注相关商品质量情况。
(来源:海关总署官网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70/302272/326712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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